县“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总结一、夯实工作基础(一)健全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于年在总结“三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县法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后逐年根据人员变化及工作要求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
目前,领导组成员单位已从最初的个增加到个,领导小组成员增加到人
同时,全县各普法单位也相应调整充实了法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组建了法制宣传员和普法联络员队伍,县“四五”普法讲师团有兼职讲师人,确保了全县“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为“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科学规划
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精神和省、市“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围绕我县“十五”规划,在总结“三五”普法经验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XX县区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宜县委发[]号)、《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宜县人大发[]号)和《关于印发-××××年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县规划的通知》(宜县府发[]号),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划、决议和决定,明确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的目标任务、措施方法和实施步骤
除总体规划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还要根据《规划》实施进度及新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意见,使五年工作目标与年度安排有机结合
(三)落实工作经费
“四五”普法《规划》中对工作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县财政按全县总人口人平元至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有所增长
至××××年,仅县财政的年普法经费预算就已达万元,基本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各级各部门在将普法经费纳入预算的同时,还根据普法工作的实际需要,最大可能的保障普法经费支出,从而为“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和第1页共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