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甲方:西安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凤山;住所地:西安市未央区太和路中段井上库区;邮编:710016
乙方:西安道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卫军;住所地:西安市碑林区体育馆东路188号军安商住楼小区1幢11301室;邮编:710054;资质等级:叁级(暂定);证书编号:西房物W000105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鼎新大厦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鼎新大厦;物业类型商业用房;座落位置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与贞观路十字西南角;建筑面积28075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鼎新花园;西至;北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二)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1、地下停车场的管理服务;2、房屋中介服务;3、代收水电费、暖气费、垃圾收集清运费;4、为业主自用部分的设施设备提供有偿服务,家政服务;5、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四)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以包干制方式: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