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委托代持协议书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2015年月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名义出资人(代持人):(以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前言[1]甲方经考察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企业”),甲方是目标企业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其实际股东,享有作为目标企业股东之一切权利与义务
[2]乙方是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法人企业(自然人),经甲方合法授权和决定,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现双方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为此,双方一致同意并共同见证如下:1、目标公司概况1
1甲方拟投资目标公司名称:(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注册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2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
3目标公司注册地址:1
4目标公司经营范围:1
5目标公司经营期限:2.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2
1甲方在目标公司出资的金额为:元
2出资的方式为:
3甲方出资份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3.乙方基本情况3
1企业全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2自然人姓名:,性别:,生于:年月日,民族:,籍贯:,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4.委托事项4
1乙方代为参与办理与目标公司股东身份(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2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