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通用,营销模式的四种分类近年来,营销领域的新名词层出不穷,浩如烟海。比如:会议营销、娱乐营销、事件营销、文化营销等等,让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简单从其含义上理解,4p是指: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在市场营销组合观念中,4P分别是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地点(place),促销(promotion)。产品的组合,主要包括产品的实体、服务、品牌、包装。它是指企业提供给目标市场的货物、服务的集合,包括产品的效用、质量、外观、式样、品牌、包装和规格,还包括服务和保证等因素。定价的组合,主要包括基本价格、折扣价格、付款时间、借贷条件等。它是指企业出售产品所追求的经济回报。地点通常称为分销的组合,它主要包括分销渠道、储存设施、运输设施、存货控制,它代表企业为使其产品进入和达到目标市场所组织,实施的各种活动,包括途径、环节、场所、仓储和运输等。促销组合是指企业利用各种信息载体与目标市场进行沟通的传播活动,包括广告、人员推销、营业推广与公共关系等等。“营销究竟有哪些模式?到底什么样的模式才适合我?”很多企业人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其实,这些营销的新名词、新方式只不过是营销的招术而已,并非模式。好比武术中的“降龙十八掌”,只有多个招术结合在一起,才能称为一个套路,才叫一个模式。营销模式就是营销策略的结构性组合。营销模式既是科学又是艺术,既有逻辑性又有创造性,有点像古代兵法中的阵式。4P是营销的根本,该如何组合这4P?组合的原则是什么?条件是什么?这就是营销模式。模式才是最为重要的!模式才是致胜的关键!营销有且只有四种模式营销有4P(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地点Place、促销Promotion),至于后来的4C和4R等都是概念的演绎,对企业最有用的还是那4个P。而如何组合这4P是重要的,所以我们把营销研究从4P的要素研究,发展到组合的研究。如何组合4P?国内对这方面的探讨非常少,倒是《孙子兵法》颇有论述。其实三十六计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之间的动态组合和使用条件,而使用的原则就是模式。笔者认为:营销有且只有四种模式。以前是把4P看成是在一个平面上的四个点,现在我们把它变成锥体:其中一个P是战略性的,其它3P围绕这一个P来组合。这种超静力结构就非常有力。由此,我们就可以把营销模式分为分别以产品、渠道、价格和促销为核心的模式,其它林林总总的营销招术,比如:服务营销、娱乐营销等,都可以归到这里面来。一、以产品为核心的营销模式以产品为核心进行营销策略的组合。典型的如:IT行业和医药行业。在IT行业,没有分销的概念,只有代理商的概念,渠道扁平、混乱、无管理而且扎堆,但只要能满足市场的变化就行。因为IT行业遵循摩尔定律,产品更新非常快,要求渠道快速响应。随着新品推出,旧货马上跟进降价。企业十之七八的营销费用是用于新产品推广,而不是投入渠道和包装等。在这种模式下,营销组织以产品经理为主,营销的策源地也来自产品经理。摩托罗拉在进中国之前12个月才研发一个新品,现在在中国是4个月研发一个新品。由于其技术能力强,所以营销以产品为核心,渠道很简单,全国有几个大的代理商就可以了,不用深度分销。摩托罗拉的这种模式会对竞争对手造成致命的杀伤力,但这种模式中国大部分企业做不了,因为中国企业大都没有核心技术,所以做不到以产品为核心。三星手机采用的也是以产品为核心的营销模式,针对竞争对手诺基亚、摩托罗拉在中国市场产品更新速度相对较慢的特点,不断推出手机新品,与中国消费者物质生活水平同步,获得消费者的热切关注。三星每年要开发几百种新产品,平均每隔3个月,就会推出针对不同目标客户定位的新产品,这使三星的品牌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不断巩固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反观2001~2003年,TCL等国内手机厂家也是类似三星手机的做法,目标客户也基本一致,但具体运作上只是“形似神不似”。最大的问题就是在产品技术上、个性化的外观设计上不能做出实质上的推陈出新,而且产品不合格率太高,也严重地损害了品牌形象。所以,企业要根据自己能力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模式。我们都知道“设计的三星”和“技术的索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