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事业单位审计需关注的问题延安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张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多年来,笔者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着重从收入、固定资产、票据、往来账款四个方面谈几点认识
一、收入中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种类繁多,除财政拨款、财政专项补助、各种收费收入外,有的还有赞助款、房租收入等,审计中发现,有些单位收入管理比较混乱
一是收入未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
当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纷纷将沿街房屋(包括其办公楼的一部分),或直接购置的门面房、商品房出租,广开财路收取房租收入弥补单位经费不足
经审计发现具体表现形式是,1、大部分单位在将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时,未提出申请,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也未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
2、房屋出租协议签订较草率,合同条文不符合规范要求,而且一般都没有经过公证
有的协议执行较随意,未按协议规定期限足额收取租金
3、房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由于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登记上出现的不完整性、房屋出租上出现的不规范性,从而导致国有资产收益,2特别是房租收入未完整地纳入预算统一管理,有的形成了“小金库”,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
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将收取的房租收入计入往来科目,不体现收入;有的将房租收入转移至本单位的工会账、职工食堂账等;有的将房租收入拱手相让,纳入下属单位经营收入或挂下属单位往来科目;有的甚至不直接向承租方收取房租,而是将应收取上缴财政的房租费通过合同约定直接冲抵购买的办公用品、招待费支出等
可谓是五花八门、各有各招,目的就是逃避监督,为单位小集体谋福利,为请客送礼开方便之门
二是纳税意识淡薄
审计发现,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的纳税意识薄弱,主要表现在:房屋租赁收入漏缴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发放奖金、补助等不计入应税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等等,这些收入有的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