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WI-002-002版次:A/2第1页共7页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编号:WI-002-002版次:A/2生效日期:2016
1修订版次修订内容修订日期文件受控印章:文件发放部门:□总经理□管理者代表□业务部□资材部□工程部□品质部□生产部□人事部□其他部门制作:审核:批准: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文件编号:WI-002-002版次:A/2第2页共7页一、目的为了行车记录仪检验与判定有据可依,保证产品品质能达到客户要求特制定此检验标准
二、范围适用本公司所有的行车记录仪等产品
三、抽样计划:GB2828
1-2003正常单次抽样Ⅱ级水准AQL值CR=0MAJ=0
65MIN=1
5针对前装产品实施C=00
65抽样计划四、缺点定义:1、致命缺点:(简称为:CR)a、会导致使用人员或财产受到伤害b、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环保要求)2、主要缺点:(简称为:MAJ)a、产品失去部分应有的功能
b、可能降低信赖度或品质性能
3、次要缺点:(简称为MIM)a、不会降低产品之应有的功能
b、不会造成产品使用不良
c、存在有与标准之偏差
C=0不接受任何缺陷五、检查条件及参数1、光线:光照度为500LUX以上,或在自然光线下
2、目视距离:眼睛距离被检测物30cm(±5cm)
3、目视角度:一般检验视角范围与被检测面积成45(±10)角度
4、检验员须佩戴手指套或静电手套进行作业
六、注意事项1、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以客户特殊要求为准;2、分辨率判定存在争议时,需以用三角支架拍摄的照片作为判定标准
七﹒检验内容和判定标准见如下:定义:PASS缺失项少于AQL允收水平FAIL缺失项大于AQL允收水平ONHOLD缺失项未明确列于检验内容或者检验手法判定有争议行车记录仪检验标准文件编号:WI-002-002版次:A/2第3页共7页检验工站检验项目缺陷内容描述判定类别检验工具CRMAJMIN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