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文科综合:思想品德部分)实施意见1/5遵义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科目实施意见综合文科本《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1年版)《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和《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的规定,对考生在应考知识范围、能力层次方面提出适合我市教学实际的要求
本实施意见是遵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的主要依据,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
综合文科在2018年采用书面笔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形式采取思想品德、历史两科合卷考试,思想品德试题排前,历史试题排后;综合文科试卷由试题卷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试题卷长度为16K6页(其中思想品德和历史试卷各占16K3页),答题卡长度为大8K版2面,其中思想品德约占大8K版1面(排3框)、历史约占大8K版1面(排3框)
综合文科全卷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和历史各占50分)
现将思想品德学科和历史学科的实施意见分述如下:思想品德部分Ⅰ
考试性质初中毕业生思想品德学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之一,目的是全面、准确地评价初中毕业生达到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所规定的思想品德毕业水平的程度
考试的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阶段思想品德学科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因此,思想品德学业(升学)考试应具有一定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思想品德学业(升学)考试应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和素质教育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体现《标准》的评价理念,促进学生个性和谐发展,培养其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
公正、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想品德学习所获得的相应发展
学业(升学)考试由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