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号,以下简称“检查通知”)和《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号,以下简称“检查办法”)的要求,为了使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特制定《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检查方案”)。一、检查目的通过检查,督促资产评估机构改进和提升执业水平,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促进资产评估机构优质服务、评估从业人员规范执业,进一步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二、检查组织领导财政部成立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财政部企业司司长刘玉廷、中评协2/8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担任,副组长由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肖雪峰、中评协副秘书长卞荣华、韩立英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检查办公室”),财政部检查办公室主任由中评协专业监管部主任胡楠、注册部负责人陈佩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的各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资产评估协会要成立本地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检查办公室”),组织领导本地的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并在接到本通知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于年月日前上报财政部检查办公室;同时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配备有专业胜任能力的检查人员,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年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财政部检查办公室统一组织检查工作底稿的编制和有关培训工作。三、检查对象本次检查工作采取抽查、专项检查两种方式。抽查比例为资产评估机构总数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由于内控不严、管理不规3/8范而导致业务质量有问题的机构;重点关注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低价竞标的机构。财政部检查办公室负责对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抽查及专项检查工作,抽查比例为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总数的。各地方检查办公室负责本地区非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抽查及专项检查工作,抽查比例为当地非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总数的。检查对象上报中评协备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被投诉举报或涉及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的;.在年受过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的;.内部管理及质量控制不规范,对执业质量造成影响的;.恶意降低服务费、用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四、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范围是资产评估机构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开展的评估业务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也可以检查以前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一)抽查。抽查的内容主要是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情况。具4/8体包括:执行资产评估准则的情况。检查工作以抽选评估报告的方式进行。其中对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抽选的评估报告要以涉及证券业务报告为重点。检查次序是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评估报告以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通过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工作底稿的抽查,重点关注企业价值、无形资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机器设备、不动产等准则。检查重点是: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的陈述报告内容,有无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等。(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是:.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评估费用收取;.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五、检查人员和程序检查人员由资产评估协会工作人员和选聘具有良好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