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核(试行)为了明晰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和林地的使用权,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准备工作(一)组织机构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登记核(换)发证业务
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本辖区内有关具体林权登记核(换)发事宜
各乡镇林改办在县林改办具体指导下,负责承办林权勘查登记工作
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必须配合核(换)发证的林权确认工作
(二)技术队伍的培训县林改办负责对参加林权勘查登记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本次核(换)发证工作的政策依据,通过培训使所有参加核(换)发证的工作人员掌握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核(换)发证的程序、林权勘查工作方法,确保核(换)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设备设施、资料准备准备1:1万或1:2
5万等比例尺地形图、近期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基本图、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图、天然林保护工程县级实施方案规划图及其调查小班因子一览表等资料
林权证实行定点印刷,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到国家林业局指定的定点厂家印刷
各县到省林业厅购买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购置林权证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电脑、票证打印机用于林权证资料输入、管理及打印,同时要有专用的林权资料档案柜,以备证、照、表格、资料归类存档保管
(四)宣传发动第1页共8页各地要召开乡(镇)干部职工、村委会干部、有关部门参加的动员大会,布置林权登记核(换)发证工作,利用标语、公开信、广播、电视等,宣传本次林权核(换)发证工作的重大意义,使群众了解本次核(换)发证是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真正体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争取广大群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