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前言】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
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
”这为各级工会组织做好新时期的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理论依据
工会是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天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经济关系最密切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对工会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已成为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会工作面临的突出任务和广大职工对工会的基本要求
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市场经济发展对工会提出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工会工作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一切都由国家决定,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劳动者、经营者,以及企业都没有自主权,相互之间也极少有冲突发生,客观上职工不需要工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工作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突出“维权”,而主要是配合企业行政发展生产、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协助企业搞好福利等
这时,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能定位为四项,即建设、参与、教育和维护四项职能,没有重点,四项基本职能并举
这一点在1992年《工会法》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工会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工会的建设、参与、教育和维护四项职能,具体表现为将工会的四项职能平列为五项任务,没有突出维护的职能
1、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关系、劳动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劳动者、经营者,以及企业都有了自主权,相互之间也有了不同利益,冲突时有发生
这时,维护职工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即获得劳动报酬和生命安全健康保障权,成为职工的第一需要
工会必须顺应这一发展变化,第1页共8页突出其维护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