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集团人事制度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二、除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法令、法规外,本公司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三、公司对各职级人员(附件1:新架构各部门岗位职级一览表)在人事管理过程中,均应依“恒安集团人事管理权限一览表”(附件2)中的规定执行
人事权限包括:聘用、异动(晋升、降职、免职、调动、复职、退休、续聘、解聘、辞职、待岗等)、薪酬核定与调整等人事相关的所有权限
四、省外各附属公司、各销售片区的人事管理工作,由省外各附属公司办公室和各销售片区销售行政配合、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第三章聘用五、集团各部门总监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必须就本部门的组织发展方向提出下一年度员工的编制及招聘计划,对超出编制计划的,必须由首席执行官审批后方可录用
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在编制计划内必须增加人员或补充人员时,应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附件3),经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按用人单位所需人员“职位说明书”的要求办理甄选事宜
七、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的组织工作,合理利用招聘资源
招聘资源包括:人才招聘会、人才网、报纸刊登广告、公司员工推荐、部门推荐、自我推荐、大中专院校招聘、毕业生实习以及特殊岗位的猎头公司委托招聘等
八、招聘原则
先内部后外部的招聘策略,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上岗方式,将合适的人放在适合的岗位
九、人力资源部将在内部及外部同时发布空缺岗位信息,第1页共30页收集相关的应聘材料
对于基本符合任职资格的公司在职人员,可优先考虑内部调整,在内部没有合适候选人的条件下,人力资源部开始组织对外招聘工作
十、甄选面试坚持以岗位能力要求为基础、以集体面试方式进行候选人经测试或面试合格,用人部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