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廉政风险防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目标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推进单位内部防控机制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局全体成员
第二章考核原则第三条全体参与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过程、结果相结合原则;自查、重点抽查、年终检查相结合原则;注重实效原则
第三章考核依据第四条《和布克赛尔县财政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财政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
第四章考核标准第五条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巩固,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思想道德教育经常化,形成长效机制;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得到加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流程科学,监督体系完善
第五章考核程序第六条考核工作由财政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七条个人自查
全体机关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依据考核标准,客观真实地分析风险产生的根源、认真评估风险的影响程度、制定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自觉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送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科室自查
依据考核标准结合个人自查情况,各科室每半年围绕科室职能、工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送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重点抽查
对具有人、财、物管理和审批权的科室及岗位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及时反馈,被抽查科室、岗位依第1页共16页据反馈结果及时修正防范措施
第十条在每年十一月份组织一次年终考核
群众民主测评
组织各预算单位和人民群众代表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听取批评建议
听取群众代表及有关单位的批评建议
听取工作汇报
以科室(重要岗位)为单位汇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情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查阅档案资料
查阅个人、科室自查报告、内部管理制度等档案材料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结年终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