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大学校纪校规知识点总结研究生手册上:1、云南大学精神:会泽百家至公天下;云南大学校训:自尊、致知、正义、力行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3、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决定
4、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5、《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学:①入学未满一学期;②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
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转为高学历层次的;③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④应予以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6、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7、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
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
8、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9、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九至二十五人组成,任期二至三年
10、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提前向研究生院请假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11、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校医院(二级甲等以上)诊断证明,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12、一学期内旷课学时处分:10-19,给予警告处分;20-29,给予严重警告;30-39,给予记过处分;40-49,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0分以上(含50),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3、研究生请假——请假条:三天以内——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至两周内——培养单位分管领导批准;两周以上——由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备案
214、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