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名称】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政府签约方名称】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月【】日【城市名称】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甲方:【政府签约方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乙方: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东方园林大厦邮政编码:100012电话:010-52288888为加快【城市名称】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提升城乡景观形象、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努力打造“美丽、生态、幸福”的一流城市,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就总体合作方案、【工程名称】(下称“本工程”)建设及相关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领域和模式1、甲乙双方将围绕“美丽中国、生态中国”战略开展深度合作,合作领域包括:(1)城市生态景观系统规划:从城市及所属区域的未来发展着眼,规划城市水生态文明与景观系统,为城乡未来的产业发展布局、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景观打造与经济发展提供纲领性指导
(2)水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城市流域治理,开展水源地保护、城市母亲河污染治理、水资源利用、城市防洪排涝及城市整体水质保护等方面的建设合作
(3)矿山、土壤修复:结合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开展矿山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地表植被修复等项目的建设合作
(4)城市重点景观建设:结合城市景观系统规划,开展城市中央公园、河湖景观带、景观大道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合作
2、合作模式:双方可就合作项目开展设计咨询、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合作
(1)设计咨询合作,乙方依法获得某一单项工程设计资格,与甲方指定发包方签订生态、景观规划设计合同,按合同约定提供设计成果
(2)工程建设合作,常规工程发包合作或金融合作,由乙方引荐金融机构,为甲方提供项目专项融资;依据项目实际情况,乙方可为甲方融资提供咨询或协作支持,甲方对乙方承建工程的付款,需按银监会规定实施金融机构受托支付,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