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专项方案编制与论证要求本条文所指专项方案系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一、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建质[2009]87号文件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办法”附件一)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二)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1.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lO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