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XXX集团公司XXX地区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分离移交框架协议甲方:乙方:XXX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国家、XXX省、XXX市有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规定,在XXX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指导下,甲、乙双方就甲方将中国XXX集团公司XXX地区个职工家属区的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移交范围及职能(一)移交范围:座、大厦、小区、小区
共个职工家属区、栋楼、套房、套内面积共计约万平方米
(详见附件《XXX集团公司XXX地区职工家属区房屋信息一览表》)(二)业务职能:在甲乙双方协商所确定的移交区域内,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
第二条、物业管理职能移交根据国家政策“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开始启动物业管理职能移交
经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后的物业公共设施,凡涉及甲方产权和固定资产的,乙方只负责接收相应设施的物业管理职能,甲方将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处理有关资产
第三条、物业服务人员乙方在确保满足所承诺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有权自行确定管理服务人员数量
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产生的物业服务富余人员,由乙方负责安置
第四条、物管用房、设施移交1(一)物业管理用房:原各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用房继续供乙方使用,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
(二)原各职工家属区文体设施、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物业资料管理原物业管理收费台帐、产权资料、土建、水暖、电气、供水、燃气等内业资料、档案等,继续由乙方保存和管理
第六条、供水、供电、供气分离移交配合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落实“三供”(供水、供电、供气)分离移交
在分离移交完成前,乙方按原水电运行管理方式,继续提供管理范围内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费用收缴(含代收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