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2012年6月某日下午,某小学的六年级某班学生在第4节课的上课铃响之后,陆陆续续地步入教室
这时候语文老师已经开始抄题
由于是移民农村学校,学生家庭收入不高
作为六年级小学毕业生,老师尽可能的抄题,帮助孩子们学习
孩子们认认真真的抄着,教师异常的安静
“老师,你抄的这些根本没有用”一句话打破了教室的宁静,学生的目光齐刷刷的投向了那位同学
“什么”,老师追问道
这位同学并没有因为老师的质问而停止
就这样师生间一问一答,一直相持到面对面
这时候,老师再也压制不了自己的怒火
“啪,啪”打了学生两个耳光
可是,这样的举动并没有遏制事态的发展,相反这位学生更加坚定的说:“没有作用”
就这样老师又打了两个耳光
此时的学生已经开始逃跑
“无巧不成书”,这位学生的弟弟恰恰在邻班级的第一桌
他告诉的弟弟去找家里人
然而,这并没有影响老师的情绪他继续抄题
十分钟过后,一个男人脏话连篇嚷嚷着走进学校,直奔六年级教室
在教室门口,老师说稍微等一下,下课了再谈
可就在这时那位家长已经抓住了教师的衣服开始撕扯
老师怒火又一次被点燃,一把推离开家长,可家长人不依不饶一拳上来就打中了老师的头部
眼看第二拳又来了,老师见状,迅速侧身一闪,迅即抓住家长的手,两人又扭打起来
旁边的学生一轰而上,拖开两人
但这时家长已怒极,奋力挣脱学生们的拖拉,向老师猛打,学生们拼力拉开两人,打架结束
家长后来将老师带往医院检查,院方要求住院观察3天,诊断结果是有轻微脑震荡
老师要求家长赔礼道歉并赔偿住院费和营养费
学校没有处分老师,但支付了的住院费和医疗费,并对学生作出了记过一次的处分
【分析】《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长殴打教师是错误的,应赔偿教师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