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完善招生运行机制,使招生工作有序而顺利地开展,特制定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如下:1、根据教育局时间安排,做好招生的宣传、咨询、严格按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2、学校统一部署,在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做到专人负责,严格把关,有条不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3、对待入学咨询的家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介绍、服务周到,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赢得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力争做到在符合条件的范围内来一个留一个。4、工作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宣传咨询,遇特殊情况和特殊要求不得越权承诺,需请示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后再行答复。5、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入学”原则,使所有适龄儿童能就近入学。6、按要求公开、公布有关招生公共信息,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7、学校不招收择校学生。8、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实验班和特长班。9、按照义务教育规范化办学要求,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10、对于统一招收的各年级学生,学校必须做好相关的信息筹集工作和学籍电子化管理。北陵阳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制度根据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一、经费支出办理的基本原则1、学校必须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凡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凡凭证或资料不全的要补充完整。2、按照预算办理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力。凡属年度预算安排的支出,按进度办理拨款。3、保证专款专用。学校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擅自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的支出,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二、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学校经费支出审批权由学校法人代表按内部财务管理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同时,应将内部财务管理规定抄送上级财务中心备案。报销经费时,应填好报帐单,经有关人员签字,财会人员当面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和审验人员签章后,予以报支。三、支出管理规定1、工资支出。实行国库统一支付,银行代发。非国库统发工资性项目的各种津贴、补贴由财务会计审核后,出纳现金支付。2、工会经费、统筹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由县财务会计管理中心按规定定额标准,统一划拨缴纳,通过内部转帐抵拨经费。3、大宗物资采购、修缮和基建工程款、办公电话费、水电费需采用银行转帐、按款项大小,经审批程序交财务会计审核无误后转银行承付。大宗物资包括:学生簿籍、配套教材、大宗印刷品、印刷用纸、办公用品等耗材的采购,经财务会计审核并组织集中采购供应,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应转送政府采购。4、设备购置。各单位需要添置设备、课桌椅等应向财务中心机构报送计划和预算,属政府统一采购项目转交采购中心采购。5、学校多方集资的基建、修缮项目、设备购置只能一方办理结算,固定资产归属学校,一般由学校办理结算。应有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交出资方各存一份,负责办理决算方应开具合法收据给其他出资方,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实物或建筑物,学校按总价值登记入帐。6、差旅费支出。按县财政部门规定项目和标准执行。工作人员出差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财务人员审核,送单位领导批准给于报支。需要预借差旅费的,经核算借款数,办理借款手续,出差人员返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7、会议费。按县财政部门规定项目和标准执行,校内开会不报支会议费。8、业务接待费。学校需要接待客人时,严格按规定限额标准控制执行。小星小学财务管理新办法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办法。一、经费管理(一)、收入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二)、支出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是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