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LOGO项目中文命名与设计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执行方):鸣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甲方委托乙方设计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本设计项目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设计内容及方案数1、提供LOGO中文名命名,提供个名字方案
2、提供LOGO字母图形设计,中英文标准字设计
提供个设计方案,选一个优化
二、设计周期1、乙方应在个工作日提交个名字方案(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2、乙方应在甲方确定完LOGO中文名字个工作日完成设计初稿(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在个工作日完成稿件修改,若甲方校稿时间超过个工作日或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但乙方设计质量明显不好或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目的除外)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交付时间,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果是乙方单方的原因导致不能如期交付初稿,每日的违约金以百分之二计算,从设计费用里面直接扣除
三、设计费用LOGO设计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四、付款方式1、设计费分次付清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元整3、LOGO中文命名及设计完成,甲方应在两天内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乙方及时交付电子版源文件
五、关于版权1、我们对版权的理解和定义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为依据
2、最终设计稿的一切版权(包括图案与名称)归甲方所有
乙方在为甲方设计过程中所设计的非最终设计稿(例如初稿),的稿件及其设计理念的版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出售、挪用,篡改等
3、若甲方欲购买乙方提供的其他设计方案(非最终稿件)时,每个设计方案仍须按全额%进行支付,且版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六、关于稿件的修订1、初稿完成后,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应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