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委托招聘合同甲方:乙方:常州市金坛区达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第1页本合同共3页委托招聘合同甲方:乙方:常州市金坛区达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所需人才信息,并协助招聘人员事宜,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甲方权力和义务1、甲方需提供与委托招聘职位有关的详细资料给乙方,主要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真实的企业介绍、经营范围、发展前景等;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委托招聘职位的详细岗位描述,包括聘用岗位名称、工作目标与职责、人数、性别、年龄、资历、待遇等信息,并填写好由乙方提供的人才信息服务《委托招聘职位信息表》或自做委托招聘书,并加盖公章;3、在确定的招聘时间内,甲方安排招聘考核人对备选人进行考核;4、面试考核后,甲方应将确定的录用人员名单及时知会乙方;5、录用人员到岗后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规定签定实习合同或劳动合同;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7、甲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乙方责任及相关约定1、乙方应详细了解甲方公司,正确理解甲方所需招聘岗位的要求及福利待遇情况;2、乙方接到甲方的招聘需求后,需正确发布招聘信息,并根据甲方的招聘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筛选;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对公司及岗位情况向应聘者进行详细、客观、准确的解释;4、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供委托招聘岗位之应聘人员至甲方公司或甲方指定地方进行复试;5、乙方负责保密甲方的招聘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职位要求发布招聘信息,乙方在委托招聘过程中不得夸大或虚假甲方招聘信息,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需提供专责人员跟进甲方委托招聘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