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的政府之责北京密云灯展事故、xx中百大火以及xx海宁火灾,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相继发生的这三起特大事故,以死亡130多人的代价,将过去隐藏在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公共安全问题,凸显在世人面前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生产安全越来越重视,却相对忽略了公共安全
其实,这些年公共安全事故也发生了不少
特别是今年以来,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披露,截至2月15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事故28起,其中工矿企业仅1起,其余27起皆为消防、交通等公共安全领域事故
公共安全事故的增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
市场的本质是交换,市场经济越发展,人们对交换的需求就越多,于是,交往的半径就越大,参与的领域和事务就越多,公共生活的质量就越高,从而,对公共安全的需要也就越高
但是,这是以政府的管理职责到位为前提的
问题在于,公共安全不像企业生产安全那样,其责任主体只是企业,它一般涉及消防、交通、民政等多个部门的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和配合,显然,这是有成本的
而作为具有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公共安全只能由政府来提供
由于政府多年来更多地将资源配置给生产安全,从而也就造成政府在公共安全上的有效供给不足以及供给上的低效率
再加上人们的公共安全意识并未随着经济发展而同步提高,才酿成了近段时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
从上述三起特大事故来看,尽管原因不一,但其背后都存在一个共同的因素,即政府责任的缺席
以密云事故为例,虽然是由一游人在桥上跌倒而引起的,但在举办像灯展这样的大型公共活动时,应该考虑到这种情况的发生
也就是说,必须要有预案
像密云此次发生事故的灯展,平日观灯游人约3000人,可事故那天来了3万多人,一下子骤然增加10倍,这么多人如何通过那个只能容纳3000人的桥
如果没有预案,或者说有预案而执行不力,稍有意外,就会酿成大祸
可惜的是,我们没有看到主办方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