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三、建设要求1、科学选址
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
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
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
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
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
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
3米,墓道宽0
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
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
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
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第1页共2页四、建设资金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
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五、公墓管理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