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镇政府决定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民生工程项目,在全镇规划范围以外,每个村修建一个公墓或一个骨灰堂(楼、塔)
为推动项目的实施,印发了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方案》对农村修建公墓或骨灰堂(楼、塔)提出了明确的建设要求:(一)新建公益性公墓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农村公益性墓地平台按2
5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0
5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
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二)新建骨灰堂(楼、塔)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为确保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鼓励各村建造骨灰楼(塔),县镇财政自20XX年1月1日起给予补助,即: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
为使生态墓地建设得以顺利推行,《方案》制定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验收启用、全面启用四个实施步骤,要求各村(居)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自20XX年1月1日起,农村丧户的骨灰和迁移坟墓一律在公益性公墓安葬,彻底杜绝乱埋乱葬现象
届时,镇政府将组成镇殡葬联合检查小组,负责殡葬改革管理执法协调工作,严肃处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1页共2页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出现乱埋乱葬现象,由所在村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