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中的授权性规范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称为义务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称为任意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可以”、“有权”、“享有”、“具有”等词来表达
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这一分类所依据的标准是法律规则规定的内容;法律规则及其法律规则的分类标准
法律规则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它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中心内容,属于社会规则的范畴
在不同的分类标准下,法律规则可以有不同的类别
根据法律规则调整行为的方式不同,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授权性规则,即规定人们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则
在法律中,有关权利和自由的规定均属于授权性规定
义务性规则,即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则
如:法律条文中所看到其表述法律规则的情况也是颇为不同的,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突出的情形: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3.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法律规则的分类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
它又可分为权利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
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它也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
(2)禁止性规则
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
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