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联文化LOGO/VI设计委托合同合同编号:LOGO-VI/20180322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一、委托事项: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费用创意周期1人民币元整LOGO设计7个工作日VI设计15个工作日总费用合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二、合同执行流程与付款方式1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__________的设计费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元)
以上费用不包括专案人员前往客户处调研、提案的出差交通食宿费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之同时支付给乙方创意启动资金全额60%即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为项目创意预付款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甲方正确完整的企业资料及相关资料交与乙方,供乙方设计参考,了解甲方需要
乙方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向甲方以PPT形式提供标志设计样稿供甲方选择
如甲方对乙方所提方案不满意,甲方给出明确的书面说明,并由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由乙方组织进行二次提案,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接受
如有确定的设计方案,甲方可在接到样稿3个工作日内,将选定结果通知乙方
甲方确定标志最终方案,并由甲方负责人书面或邮件等形式通知乙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尾款40%即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元)
收到甲方汇出末期款项后,乙方当日即开始VI部分的设计并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付甲方8
若乙方的创意、设计方案(含重新设计方案)最终不能得到甲方认可,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即预付款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予退款
乙方在标志设计、VI设计期间,乙方会全力配合甲方的要求进行方案提案及调整
甲方在签字确认标志最终定稿方案,并在乙方开展下一项合作设计内容后,推翻已选的既定方案,并要求重新进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