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可行性分析摘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又一次光辉典范,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发展与创新;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是构建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理论指南。通过对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这两个社会形态的分析以及我国社会性质的分析,得出了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可能性。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和谐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与创新,是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具体运用,而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是构建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理论指南和理论渊源。一、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内涵及对和谐社会的理解(一)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内涵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是研究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演进的过程,包含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动力以及社会形态依次更迭的系统阐述,而且囊括了对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具体社会形态进行的研究。这对于我们认识我们所出的历史阶段以及在此基础上建设我们的国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发展理论主要可分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第一种是依据人类社会发展依次更替的发展规律提出的“五形态理论”。马克思在1858年1月写成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列宁在1919年《论国家》一文中,将这一思想概括为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农奴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再加上当时苏联已经处于社会主义社会,共五种社会形态。[2]对这五种社会形态之间的关系作了明确与系统说明的是斯大林。他指出:“历史上生产关系有五大类型: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3]这五种类型的之间的发展顺序是:“原始公有制度恰恰被第1页共6页奴隶占有制度所代替,奴隶占有制度被封建制度所代替,封建制度被资本主义制度所代替,而不是被其它某种制度所代替”。[4]从而形成了通称的“五形态理论”。第二种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根据社会主体(人)的自由发展程度以及人的本质,提出的有关人的发展的“三阶段理论”,并且对各阶段所反映的社会形态特点做了描述。他说:“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5]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性关系以及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三个阶段构成了人类向前发展所经历的过程,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人类社会中人的本质发展规律是从‘原始丰富性’走向‘片面性、畸形化’,再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6]马克思主义的“五形态理论”是从具体的、现实的角度来对人类社会形态发展更迭的划分,而“三阶段理论”则是从价值层面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抽象概括,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使人从原始性的人走向现代全面的人的总体趋势。两者是相互补充和论证的。(二)和谐社会的阐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领导集体的理论创新,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进一步认识与深化,是由党在今天所承担的历史任务决定的。这一理论的提出不是“对和谐与对立关系的纯逻辑推演,也不是历史文献和古代经典中社会理想的现代版”,[7]而是立足于我国目前的国情,所面对的世情以及党对自身执政规律的进一步认识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为依据,以对立统一规律为矛盾分析的方法来解决我们国家在社会转型期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所得出的科学结论。从哲学的角度看“和谐”是作为矛盾双方的斗争还没有发展到相互对抗的阶段,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内第2页共6页还能彼此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