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2017年10月30所谓的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在运营期间所需要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是企业的义务,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有以下几种企业或者组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但是由于年份的不同,每年的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也有不同,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企业所得税的新政策
一、直接减免税(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77号)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第一条第一款
(三)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1
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2
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销售收入(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60%以上;3
企业账证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向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