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创先争优评选工作方案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表彰名额;优秀代表评选表彰条件;评选步骤和表彰时间;评选办法;表彰奖励;组织与要求进行讲述
其中,主要包括:在本届任期内进行两次评选表彰活动,每次评选表彰名额按县人大代表15%的比例进行、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及国家法律、法规,注重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本代表团和本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密切与选民的联系,每年度须联系30名以上选民,认真听取选民意见,虚心接受选民的监督和评议、按时参加一年一次的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前做好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和审议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的各项报告、优秀县人大代表评选工作由各乡镇XX县区直机关代表组负责组织初评、评选坚持标准和条件,不搞平衡照顾、各代表组将初评结果和有关先进事迹等材料报送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对受表彰的优秀人大代表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为了更好地激发人大代表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热情,促使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富民强县、振兴**做出积极贡献,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争做优秀人大代表”的创先争优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表彰名额在本届任期内进行两次评选表彰活动,每次评选表彰名额按县人大代表15%的比例进行
二、优秀代表评选表彰条件1、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及国家法律、法规,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带头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富民强县、振兴**中切实发挥示范作用,业绩突出
2、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本代表团和本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参加本组或独自开展的活动每年不少于四次,并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3、密切与选民的联系,每年度须联系30名以上选民,认真听取选民意见,虚心接受选民的监督和评议
第1页共2页4、按时参加一年一次的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前做好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和审议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