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2006]1号文件精神,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现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开展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是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民心工程,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体现了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的具体实践
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
要破解农村发展难题,必须按照十六大提出的要求,以统筹发展的新思路,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与城市、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近年来,我镇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文明程度也得到了较大提高
但仍存在许多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不相协调的地方
广大农民群众迫切希望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农村的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建设,不断完善各类设施,改善生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布局定位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围绕全镇“和谐、发展,务实、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改善生活环境、增强服务功能为重点,以推进城市第1页共13页化进程和发展观光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