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队伍管理经验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XX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经过五六年的探索和实践,对加强公务员监督、规范公务员行为、保障公务员权利、提高公务员素质、优化公务员队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标志着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步入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轨道
现根据当前公务员队伍管理的困扰问题,就如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创新公务员科学管理机制,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从理论上谈几点粗浅的思考:当前困扰公务员队伍管理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对推行公务员管理,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有一些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归纳起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员编制不够配套
一些部门过去报批的“三定”方案,一方面随着职能范围扩展、工作任务加大,但机构不增设、编制不增加,导致机构设置与承担的职能不相匹配,人员配备与担负的任务不相适应
诸如就老干部局来说,宜办文[20XX]65号文件明确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安置服务科和关工委办公室3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5人,而现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2人改非、1人离岗退养,正常上岗的8人中有3人在职不在编;随着20XX年6月退休干部纳入该局统管,宜文[20XX]9号文件虽已明确该局增设离休干部工作科和退休干部工作科,人员内部调剂,但因缺少人员编制,至今应增设的两个业务科市编办一直未给审批,人员也难以调整到位
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公务员因年龄缘故而“实改非”、或离岗退养,这类人员虽不在岗却占据了有限的编制,使得年轻有为的干部难以补充进来,导致公务员队伍整体老化
诸如老干部局目前在岗的8人中,40岁以下的仅有1人,占12
5%;41岁至50岁的有7人,占87
有的部门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在正常上岗人员缺少的情况下,只好向下属单位甚至外单位借人,因公务员是“主人”,借用人员是“仆人”,许多工作大都由借用人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