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防空工作指导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我县人民防空工作,规范和推动人民防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二零零八〕4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XX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人防(民防)工作的意见》(皖政办发〔二零零九〕12号)、XX市政府、阜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阜政发〔二零零九〕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依法推进人民防空组织建设1、坚持县人民政府XX县区人武部共同领导、以政府为主的人民防空工作领导体制
县政府明确一名副县长分管人民防空工作,并将人民防空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列入考核内容,县人武部明确军事参谋兼XX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并将人民防空纳入军事工作布置和考核范围
2、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在书面征求县人武部和上级人防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办理
3、县人民防空机构原则上单设,列县政府直属机构,主任由县政办一名副主任兼任,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和两名工作人员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建设4、加强信息化建设
依托军地信息资源,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网的人防专网和人防指挥系统、防空警报系统、空情接收系统、机动通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
所有信息系统建设,均按国家人防办选定的设施、设备,做到制式统一、型号一致、上下对接,逐步实现全省互联互通
5、加强警报设施建设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要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安装防空警报器,并及时向XX县区延伸,提高警报音响覆盖面,实行防空警报设施社会化管理,确保主XX县区防空警报第1页共3页音响覆盖率达到95%以上
6、健全人民防空专业队伍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应根据XX县区人口数量组织规模适当的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落实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