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清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总结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宝府法函〔20XX〕11号)要求,县司法局集中人员和精力,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县司法局原有行政执法人员4人,均为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均持**省人民政府20XX年12月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县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证件年审的工作安排,做好了20XX、20XX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4个行政执法证件均通过年审。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县司法局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范围,对**县公证处、**黎辉律师事务所、**县城乡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处罚、监督检查和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切实做到了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责任明晰,执法监督有力,确保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了正确实施20XX-20XX年,县司法局未开展过行政处罚事项。三、清理结果由于人事变动,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于今年5月底调离工作岗位,不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县司法局已经按要求及时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按程序注销其行政执法资格,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清理后的3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