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各项目现场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管理水平,落实公司关于项目现场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措施的落实,激励各项目施工现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常年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项目部要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立即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及处理,认真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2、对于违反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或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以不同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要时刻提高警惕,发现不法分子或政治破坏活动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向公司安环部通报情况,积极协助处理
对那些思想麻痹、玩忽职守的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进行全面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以减少和防止事故
对于在预防事故工作中表现好的职工,要给以适当的表扬或物质奖励,对表现特殊的职工,公司予以重奖
5、奖惩措施5
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现场项目部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5
1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奖励1000-2000元;5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奖励1000-5000元;5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和减少损失的奖励1000-5000元;5
4在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方面积极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