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务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街道社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精准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评对象为
街道党委所属社区党支部(总支)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注重过程、重在平时原则,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街道党委负责年终考核;区委组织部负责平时考核和综合评定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的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表彰奖励与监督约束相结合,力求做到考核工作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年终考核方式及内容第五条年终考核采取民主测评、实地考评、街道党委领导班子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民主测评占20%,实地考评占60%,领导班子评价占20%
考核时间为每年年底
第六条民主测评
社区党组织要召开年度述职大会,党组织负责人向考评组和参会人员就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党建工作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取得的党建工作成效进行述职
述职大会参会人员包括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居民代表等,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述职结束后,街道考核组向参会人员现场发放民主评议表,以无记名方式对社区两委班子进行民主测评,评议结果分优秀、称职、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七条实地考评:街道考核组在听取工作述职报告、开展民主测评、实地查看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年度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目标及考评标准对每个社区党建工作进行实地考评
评分内容主要围绕党建责任制落实、领导班子建设、大第1页共7页党委建设、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人才工作、信息工作、特色党建工作、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