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方案计划参考范本——船舶出海航行安全管理规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2/101概述通过对船舶出海航行提出具体实施要求,旨在确保船舶出海航行安全和满足海洋环境保护的要求,使IMO所倡导的“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得以落实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船舶出海(拖航/机动船单航)航行全过程
3职责权限3
1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1000海里以上及出国的船舶调度计划并签发《工程船舶调遣出海拖航调度令》
2子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审批300海里以上、1000海里以下的船舶调度计划,签发300海里以上、1000海里以下的《工程船舶调遣出海拖航调度令》
3船舶管理部经理负责审批300海里以下的船舶调度计划并签发《工程船舶调遣出海拖航调度令》
4工程部门是船舶生产调度的主管部门
5船机部门、安全部门参与船舶航行调遣方案的审核/审查工作,参与船舶航行调遣过程的监督
6项目部(组)负责施工船舶在现场的调度管理工作
7船舶管理部负责组织船舶出海的备航工作和航行中的通讯联系工作,对在北纬25度以上的船舶长途航行(拖航、单航),船舶管理部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以及时处理航行出现的情况
8机动船和被拖船负责实施船舶的备航、航行任务
9机动船的二副根据推荐航线,在海图上绘画计划航线交船长审核;拖船的船长负责编制航行计划,负责被拖船在拖航中的安全
10机动船及被拖船的船长/轮机长负责实施/监督舱底含油污水的正确排放
11机动船及被拖船的船长/大副负责实施/监督船舶生活垃圾回收和处理
4实施步骤4
1船舶开航前的准备工作4
1调度部门在开航前五天向相关船舶做好进场施工或拖带航行的交底工作,安排船舶做好备航工作
2船舶接到出海航行任务指令后,船长应组织全体船员做好各项开航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