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报告根据《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县统计局、县爱卫办于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30日在县城区按中、西、南、北、东方位,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分别对社区居民、机关企事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在校学生及街头过往行人、城区居民,就县城城区卫生状况“满意度”“意见与建议”等问题进行了民意测评。共发放调查问卷50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50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样本情况本次调查采用抽样访问的方法,随机抽选县城居民开展调查,发出问卷50份,收回有效问卷50份。从调查对象性别分布来看:男性18人,占36%,女性32人,占64%;从年龄分布来看:16—30岁占36%,31—50岁占40%,51—60岁占24%;从职业分布来看:社区居民占38%,机关事业人员占22%,企业人员占12%,个体经营户业主占18%,在校学生占2%,其他人员占8%。本次抽样调查的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调查结果可供参考。二、卫生状况总体评价自创建成国家卫生县城以来,县委、县政府继续加大对县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区公共厕所档次及数量和管理、绿化面积及管理水平、环卫设施设置及清扫保洁、空气质量等都有极大2提升。各级各部门加大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工作宣传,加强对“十乱”现象治理,城市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据调查显示:90%的受访者对本城区整体卫生情况非常满意;2%的受访者对本城区整体卫生情况基本满意;8%的受访者不满意。群众对县城卫生状况的满意度为92%.三、综合环境评价(一)对本城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的满意度为96%调查对象对“本城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的满意度”回答“非常满意”的占72%,回答“基本满意”的占24%,两者合计“满意率”为96%;回答“不满意”的占4%。(二)对本城区公共厕所的布局和管理的满意度为80%调查对象对“对本城区公共厕所的布局和管理的满意度”回答“非常满意”的占62%,回答“基本满意”的占18%,两者合计“满意率”为80%;回答“不满意”的占20%。(三)对本城区购物、娱乐场所环境卫生工作的满意度为76%调查对象对“对本城区购物、娱乐场所环境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回答“非常满意”的占40%,回答“基本满意”的占36%,两者合计“满意率”为76%;回答“不满意”的占24%。(四)对本城区饭店、旅店、浴池、理发店和网吧等行业卫生状况的满意度为94%调查对象对“对本城区饭店、旅店、浴池、理发店和网吧等行业卫生状况的满意度”回答“非常满意”的占72%,回答“基3本满意”的占22%,两者合计“满意率”为94%;回答“不满意”的占6%。(五)对本城区的环境保护(如空气质量、饮用水质量等)的满意度为96%调查对象对“对本城区的环境保护(如空气质量、饮用水质量等)的满意度”回答“非常满意”的占56%,回答“基本满意”的占40%,两者合计“满意率”为96%;回答“不满意”的占4%。(六)对本城区本城区消灭“四害”(鼠、蚊、蝇、蟑螂)的满意度为94%调查对象对“对本城区本城区消灭“四害”(鼠、蚊、蝇、蟑螂)的满意度”回答“非常满意”的占56%,回答“基本满意”的占38%,两者合计“满意率”为94%;回答“不满意”的占6%。(七)对本城区本城区出店、占道、流动经营治理工作的满意度为80%调查对象对“对本城区饭店、旅店、浴池、理发店和网吧等行业卫生状况的满意度”回答“非常满意”的占58%,回答“基本满意”的占22%,两者合计“满意率”为80%;回答“不满意”的占20%。(八)对本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情况的满意度是为64%调查对象对“对本城区农贸市场整治情况的满意度是”回答“非常满意”的占44%,回答“基本满意”的占20%,两者合计“满意率”为64%;回答“不满意”的占36%。(九)对本城区交通及公共秩序的满意度为86%4调查对象对“对本城区交通及公共秩序的满意度”回答“非常满意”的占64%,回答“基本满意”的占22%,两者合计“满意率”为86%;回答“不满意”的占14%。四、主要问题及补充例证(一)执法管理问题。城管人员巡查力度不够,仍存在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停乱放等问题。(二)菜市场问题。部分菜市场垃圾堆放不及时清理,货物、杂物堆放混乱;市场外占道摆摊情况仍然存在;市场公共厕所脏,污垢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