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消费“一岗双责”管理制度电气化公司平安消费“一岗双责”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进步平安消费责任意识,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强化平安消费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平安消费管理格局,促进公司平安消费稳定、有序、可控的开展,根据《平安消费法》、《集团公司安全消费“一岗双责”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指导干部必须认真落实平安消费“一岗双责”责任
即:在履行本职岗位工作职责的同时,实在履行主管领域或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平安消费责任
第三条公司内建立健全平安消费“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平安消费工作的指导详细管,其他指导分头抓的指导班子平安消费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工程段、工程部主要指导是单位及工程部平安消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工程部的平安消费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层层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不断改善平安消费条件,为全体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监控防治措施,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要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依法做好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工作;要积极采用职业平安安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平安消费条件认证和平安评价评估等方法改进平安管理,落实平安防范措施,进步平安消费管理程度
第五条公司主管平安消费工作的指导,协助总经理对安全消费管理工作进展全面管理,是公司平安消费的主管责任人,对平安消费负主管指导责任
第六条分管各业务工作的指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平安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片区分管指导,是公司对该片区施工消费、区域经营、平安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要及时掌握责任片区内的施工消费状况和施工平安动态,协调、督导平安消费工作,分析^p并解决施工消费中的重大问题;对责任片区的平安消费负有片区分管指导责任
其主要平安职责包括以下内容:1、每季度至少在责任片区内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