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2领导和组织员工学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3协助总经理实现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4主持召开公司的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安全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事项。5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和季度安全大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6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总经理及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7经常检查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安全科和相关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8指导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新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安全科积极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9负责指导、监督各下属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10领导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研究安全奖惩事宜,按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并参加有关部门对各项工程的设计、审批和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