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发展壮大我镇各村农村集体经济,确保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意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是脱贫摘帽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脱贫摘帽验收的一项重要指标
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解决“谁来发展集体经济”“怎么分配经济收益”问题的前提,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基础性工作
目前,我镇已基本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但是软件资料还不够完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登记颁证等工作相对滞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还未建立和规范运行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X年5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X年9月底前,确保实现全县所有村(居)集体经济收入达到年人均10元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一)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
清产核资(4月18日至4月25日)
X年底全镇已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但部分村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流于形式走过场,未能清完核完,当前各村(居)要按照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软件归档模板,对清产核资软件资料进一步加以完善,分类归档
成员界定(4月18日至4月30日)
各村(居)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启动成员界定工作,严格界定程序,确保不漏界定一人、不错界定一人
股权量化(4月30日至5月10日)
以村为单位,原则上实行份额制,按照一人一股把村集体资产平均折股量化到人
建章立制(5月10日前)
在成员界定和股权量化的同时,要同步启动建章立制工作
按照《X省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产生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理事长和监事长
登记颁证(5月25日前)
镇人民政府指导督促村(居)完善登记注册相关资料,并及时批复
然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现场审核资料、现场录入信息、现场颁发证书
开户运行(5月31日前)
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