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统计组织体系统计组织体系是统计组织机构、职权职责和管理体制机制的总称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不懈努力,中国已建立能基本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相对集中统一的政府统计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中国政府统计组织机构包括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部门统计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一)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
现有所属行政机构17个,在京直属事业单位13个,(见图1.1,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图),共有行政编制351名,事业编制1082名
(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由国家统计局实行垂直管理
目前,国家统计局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有32个调查总队,在15个副省级城市和333个市(地、州、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黑龙江农垦总局)和887个县(市、区、旗)设有派出的调查队,共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中央事业编制1.96万名
(三)部门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统计机构或配备的统计人员
目前,国务院各部门都设有统计机构或者配备了专职的统计人员,并指定了统计负责人
机械工业、商业、物流与采购、轻工业、电力等联合会,以及石化、建材、煤炭、有色、钢铁、纺织、食品等协会也都配备了相应的统计人员
(四)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所有市(地、州、盟)都设立了独立的统计局,绝大部分县(市、区、旗)也设立了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街道)一般设有专职或兼职统计员
实践中,在一些乡镇(街道)也设有乡镇统计站(所)等统计机构
这些乡镇(街道)统计站(所)有的是乡镇政府或者街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的,有的是县级统计局的派出机构,由县级统计局对其业务或者人员、编制、经费等实行垂直管理
目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