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统计组织体系统计组织体系是统计组织机构、职权职责和管理体制机制的总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不懈努力,中国已建立能基本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相对集中统一的政府统计组织体系。一、组织机构中国政府统计组织机构包括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部门统计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一)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现有所属行政机构17个,在京直属事业单位13个,(见图1.1,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图),共有行政编制351名,事业编制1082名。(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由国家统计局实行垂直管理。目前,国家统计局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有32个调查总队,在15个副省级城市和333个市(地、州、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黑龙江农垦总局)和887个县(市、区、旗)设有派出的调查队,共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中央事业编制1.96万名。(三)部门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统计机构或配备的统计人员。目前,国务院各部门都设有统计机构或者配备了专职的统计人员,并指定了统计负责人。机械工业、商业、物流与采购、轻工业、电力等联合会,以及石化、建材、煤炭、有色、钢铁、纺织、食品等协会也都配备了相应的统计人员。(四)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所有市(地、州、盟)都设立了独立的统计局,绝大部分县(市、区、旗)也设立了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街道)一般设有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实践中,在一些乡镇(街道)也设有乡镇统计站(所)等统计机构。这些乡镇(街道)统计站(所)有的是乡镇政府或者街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的,有的是县级统计局的派出机构,由县级统计局对其业务或者人员、编制、经费等实行垂直管理。目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共有编制7.6万名。二、主要职责统计机构的职责是指统计机构依法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统计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既不能失职,更不能越权行政。(一)国家统计局的主要职责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要职责为:一是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统计政策、规划、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全国统计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三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四是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国性基本统计数据。五是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国性基本统计数据。六是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国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七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八是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