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腐败风险分析及防控对策“郡县治,天下安”
在我国的行政体制中,县历来都是最为重要的行政单位之一,县委虽不是基层,但紧靠基层;虽不在一线,但直面一线
县委书记作为全县的“一把手”,同时也是本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权力行为是否廉洁,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好的县委书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良书记让“一把手”成“一霸手”、贻害一方
近年来,在安徽仅以阜阳为中心的皖北地区,就先后有18名县委书记相继因腐败被查处,在全国范围内,县委书记因腐败问题落马也屡有发生
这一现象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全党的高度重视,作为县委书记,我们应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一、特殊岗位容易产生腐败县委书记是县委领导集体的“班长”,担负着“谋一方发展、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的重要职责,处于承上启下、协调左右、驾驭一方的核心位置,与之相对应,县委书记多是集各种权力于一身,拥有一言九鼎、一锤定音的绝对权威
这种程度过高的“集权”,加上一些人的极力钻营和极尽能事,县委书记稍不自律就会陷入腐败的泥沼
一是人事问题容易导致腐败
少数县委书记在干部任免过程中不遵守人事任免制度或丧失组织原则,不以事业察人,不以政绩用人,而把金钱和关系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主要条件,或是仅凭个人好恶“说你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大量提拔“自己人”、“圈内人”,严重破坏了干部任免秩序,扭曲了用人导向,挫伤了干部热情,损害了党的形象
更有甚者,把人事权作为手段,从中谋取私利
有的真真假假、虚实难辨,一些看似正常的大量、频繁的干部调整背后,往往隐藏着众多的权钱、权色交易;有的甚至信奉“要想富,动干部”,干脆将干部职位明码标价,公然买官鬻爵,严重扰乱了社会风气和秩序
二是经济问题导致腐败
少数县委书记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占国有、集体财产和公共资源,任意买卖或转让,大肆敛财
第1页共6页有的直接干预和插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