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节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分包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是指在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发包方)将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一部分或是其中的劳力作业,依法发包给本公司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此部分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组织施工
主要指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第四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
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公司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全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
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第八条工程分包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
对此,公司实行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
第九条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的规范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
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十条必须对工程分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进行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