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行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不仅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而且是师生树立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学生素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组织与机构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2、全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组织实施开展各种活动,定期召开成员会议,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二、教师普通话培训与测试1、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2、凡在我校任职的教师,不管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3、学校执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和录用教师条件之一。三、校内用字的规范化1、学校是推广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基础,面向师生、面向社会的用字必须使用国家通用的规范汉字。2、凡校园印制的文件、宣传材料,颁发的奖状、奖品、证书,制作的标牌、纪念册、试卷、课堂板书、各种教具、板报、宣传栏,用字必须规范。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面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4、班主任家访交流,使用普通话,书面交流要求用字规范。四、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1、加大对《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师生对于语言文字规范化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2、精心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每年9月份第三周)活动。3、在校内公共场所设置永久性宣传牌,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宣传媒介宣传文字规范意识。4、积极组织开展普通话大赛、演讲比赛、诗朗诵、写作比赛、书法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使广大师生在“寓教于乐”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在校园内营造人人讲普通话,处处使用规范汉字的良好氛围。五、表彰制度1、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评选优秀班主任、先进班级)的基本内容和条件。2、对积极撰写语言文字专题论文的老师给予奖励。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由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果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1.为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纪念国务院通过和发布《汉字简化方案》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2.为认真贯彻南阳市语委要求,争创南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学校。3.继续坚持“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推普方针。二、工作目标。全校上下积极争创南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学校。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继续积极推广普通话,师生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师生员工在教学、工作、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3.继续做好汉字规范化工作。校园内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印章,橱窗宣传栏、张贴物、布告、课堂板书以及各种活动的会标等用字规范率达到100%。校内公文、通知、证书、以及各种宣传资料等用字规范率达到100%。三、具体措施1.教学工作按照教学计划面向全校学科中的和写字课程。将普通话授课指标纳入教师教学评估、学生评教中,坚持把普通话授课作为教育教学评估的内容之一。开展学生作业规范性检查和教师普通话授课、板书用字规范化、论文用语规范化检查等专项检查。倡导部分班级利用语文课课前两分钟开展“古诗文吟诵活动”,引导学生感受祖国语言的优美、典雅。2.推普工作以语文教研组为龙头,结合语文教学工作开展普通话知识宣传系列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系列活动具体内容如下:要求学生们利用课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