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育制度范文4篇[美国教育制度范文篇一:美国小学教育制度改革]为了提高公立中小学教育的质量,近20年来,美国各州在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改革尝试,并就建立保证教育质量并促进其不断提高的绩效制度进行了大胆的改革
就前者而言,主要涉及中小学教学的测验等微观领域,而后者则触及学校和学区乃至州的评估等宏观层面
正是通过这种双重并举的大范围改革,美国中小学教育质量呈现出逐年提高的势头
本文就上述两个方面近年来的改革进展情况作一介绍
一、州级评价制度的全面推广在美国基础教育改革的过程中,伴随着州级课程标准的制定,州级评价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第一,州级考试制度已经普遍建立,学业考核的重点是基础和核心课程
据统计,至1990-2000学年,全美50个州中已有48个州建立起了州一级的考试制度,只有衣阿华和内布拉斯加(该州也于2001年春季举行了全州统一的写作测试)仍将考试的权限下放到学区
就48个州的考试科目来看,主要是针对中小学的基础和核心课程,具体情况为:数学(48个州)、阅读(48个州)、写作(31个州)、社会学科(29个州)、科学(34个州)
[1]1994年颁布的改进美国学校法(iasa)要求各州每隔3个学年就要对学生进行一次考试,分别是3-5年级、6-9年级、10-12年级
但是,实际上各州要求比这要高
从1999-2000学年的情况来看,主要可以分成下面3种类型:第一种是在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每个科目只在一个年级考核;第二种是用同一种评定方法对小学2或3年级至8年级以上的学生就同一科目逐年进行考核;第三种是用多种评定方法对小学2或3年级至8年级的学生就不同科目逐年进行考核
只有少数州对每个年级的学生进行考试,但多数是针对不同的学科,或运用不同的测试手段
例如,肯塔基州绩效测试系统(cats)对4年级和7年级的阅读、写作和科学进行测试,对5年级和8年级的数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