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汇报我省自20**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坚持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为主线,以实现应保尽保为重点,统筹安排,规范运作,狠抓落实,整体推进,初步形成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运作规范、动态管理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目前,全省18个市县纳入农村低保人数达72673户168309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3
3%,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在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海南社会和谐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是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前提2004年底,省委、省政府在《海南农村改革方案》中提出在农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构想,当时海南刚刚完成全面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久,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省份,经济总量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兄弟省份相比差距较大,在全国尚未推开的情况下,一下子又要拿出大量资金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些同志感到经济上的压力较大,担心市县财政难以承受
省委、省政府领导却眼光独到,在困难面前看到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深沉责任,看到了农村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迫切需要
明确指出,正是因为海南的基础差,底子薄,社会经济发展滞后,困难群众占人口比例大,才更加需要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才显得更为紧迫
反复强调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构筑社会最低保障防线,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思想的指导下,各级党委、政府把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民心工程来抓,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农业、法制、编办为成员单位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
各市县结合实际,将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农村低保的申请、评议、公示、审批等程序,通过政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通过广播、电视进行宣传,让群众及时了解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