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广东产假的国家规定 VIP免费

广东产假的国家规定 _第1页
1/2
广东产假的国家规定 _第2页
2/2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广东产假的国家规定广东2014关于产假的国家规定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广东产假规定2014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6、晚育的,增加15天;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小编温馨提示1、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2、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4、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或者安排夜班劳动。5、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http://www.cnrencai.com/2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广东产假的国家规定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