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查农村电网改造变相收费并坚持要求退回的报告农村电网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县、乡、镇两级镇XX县区电力公司只有认真贯彻执行不折不扣的落实;绝对不能以政府的名义制定土政策对上级的文件进行违反、扭曲、变相等手法
违规收费侵害农民利益
政令畅通是党和国家的威信所在;关于XX县区农村电网改造所谓(县长会议纪要)是非法的、是不得人心的、是站不住脚跟的、农民是不会答应的
因为它违反了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电网改造和减轻农民负担的系列指示和文件精神
XX县区三市镇郊沅村共200家户,900余人,因电能质量差,在村支委的努力下,花钱费米终于进入县电力公司的网改规划,2007年下半年,电力公司将电杆送至我村,村民们皆大欢喜,村支委按电力公司要求,开始向村民收费,标准为每户300元,没人30元,钱用于测量线路、电杆架设、购买电表
电表箱、到户线、套管、材料运输、安装工资、劳力工资等费用
当时村民们想尽办法、卖口粮、借钱等来配合电改
2008年,我村请人将电杆全部架设,户改全部完成,2010年3月份电力公司才对我村进行外线安装,不可思议的是安装人员每天的工作手套都须村级负担,在群众中影响很大
我们通过看湖南经视台,才知道农村电网改造不需群众负担,省物价局已经郑重向全省人民宣布:误工费、材料费、伙食费不要群众负担,如:醴临市保XX县区
XX市XX县区等都将电改款退还给农民
我们多次向县电力公司反映至今未果,电力公司理直气壮声称:我们是按县长会议记要指示办事,况且钱是你们村中收用,我们没有收,农村电网改造根据【湘价重字(2007)114号】第1页共2页文件规定,不需由农民负责,但县电力公司规定网改的先决条件是:村级要网改,必须自先行户改,并负责基础工程建设
电力公司有政府出台的土政策,有政府撑腰和自己的垄断地位,向农民实行压迫、盘剥、偷梁换柱、愚弄百姓、巧取豪夺,侵害农民利益,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