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院无害化处理制度5篇第一篇:宠物医院无害化处理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为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规范病害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对病害产品污染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
四、动物排泄物、生产污水等须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生物安全标准和其它标准后方可排放,未经处理不得擅自排放
五、认真做好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档案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两年第二篇:无害化处理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尽快彻底扑灭动物疫病,消灭疫源,规范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特制定本制度:一、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原则
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二、养殖场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外修建了一个无害化处理室进行焚烧处理
三、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动物进行扑杀,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或上级防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五、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第1页共4页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六、掩埋地应设立明显的标志,当土开裂或下陷时,应及时填土,防止液体渗漏和野犬刨出动物尸体
七、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XX县区吉泓农业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4月第三篇: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县病害动物及其产品处置工作,达到“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