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古中心小学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培养目标及教育教学要求新世纪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重要阵地,把握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新世纪的位置,研究如何结合学校素质教育实际,以拓展和深化语言文字工作等,需要我们认真思考,为此,特制定我校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通知》、《关于全国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我校师生语言文字水平
二、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一)普及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是现代汉语规范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普提出,在20世纪内,实现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工作用语、宣传用语、交际用语”的目标
据此,我校师生的培养目标是:学生语言应用水平全面提高,毕业班学生95%以上能达到课程标准对听说的朗读要求,96%以上学生能熟练认读和正确拼写音节,熟悉音序查字法
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他教师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1、把推行普通话作为打造学校品牌的条件之一;作为对社会、对家长承诺之一;作为培养学生的目标之一
2、把“普及普通话”纳入学科教学规范之中
学校规定:教师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具体包括课堂教学的讲课与提问、实验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监考等场合
特别是在语文教师必须带头讲好普通话,永康路小学的学生个个都能用流利的普通话、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地进行辩论、演讲和采访
3、让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
通过宣传、培训、教育等措施的实施,学校领导要带头说普通话,让普通话成为全校教职工的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