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全区妇女议事制度的意见各镇区妇联:近年来,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各级妇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组织妇女代表和群众参事议事,扩大了妇女群众民主参与的渠道,提升了妇女群众参政议政的能力,维护了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充分发挥妇女在基层民主自治中的作用,有效整合资源,创建工作平台,进一步保障妇女群众科学有效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监督,在推进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发挥妇联组织的动员、引导、组织、凝聚作用,区妇联就实施妇女议事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议事的相关要求(一)选择确定议事的主体妇女议事的主体是各级、各界妇女代表
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各级党代会女代表,各级妇联的常、执委,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及基层妇女群众中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基本情况熟、热心妇女事业、既有能力又能代表妇女意愿的妇女群众代表等
根据议事的具体内容,推荐、选择和召集不同方面和层面的妇女代表参与
(二)不断拓宽议事的内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不同的时间节点确定议事的具体内容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在本地贯彻实施情况;地方党政中心工作的推进情况;各镇、区妇联组织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妇女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妇女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三)努力丰富议事的形式因时、因地、因事采用定期议事、一事一议、要事随议的方式;采取集中议事、现场议事、走访议事、上门议事、接待议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保证议事及时高效
要围绕重点问题,邀请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参加议事活动
组织妇女代表参加议事,每季度至少1次,并将议事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报告
第1页共3页村(社区)妇女组织
召集妇女议事,每两月至少1次,及时向村(社区)负责人及所在镇区妇联报告
二、把握议事的重点环节(一)准确收集确定议事主题
要通过多种途径和